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都安县滨江状元街沿江商铺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200287600347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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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林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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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林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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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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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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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之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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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500㎡,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集装箱约54个、定制特色造型、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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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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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12 月 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12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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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翔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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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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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翔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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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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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贰拾伍万伍仟玖佰肆拾壹元贰角壹分(?5255941.2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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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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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海雄(注册编号:桂245192000691 ;身份证号:452123********7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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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秋园(身份证号:452730********02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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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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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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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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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陆拾玖万叁仟零肆拾元陆角整(?5693040.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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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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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文行(注册编号:桂245121227151;身份证号:452730********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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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俏英(身份证号:440983********8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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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都安瑶族自治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都安县密洛陀文化中心文化馆建设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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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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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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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零捌万肆仟伍佰壹拾壹元捌角肆分(?5084511.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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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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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蒋敏(注册编号:桂245091900012;身份证号:510623********6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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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小燕(身份证号:510623********6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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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高端医药中间体、医药原料药和医药制剂项目;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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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宏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形式评审中,编制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盖专用章,所以否决投标。【评审标准:报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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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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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http://ggzy.jgswj.gxzf.gov.cn/daxggzy/)、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u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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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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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5271523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