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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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93,412.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941001),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12.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现更正为: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平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 系 人: 廖 敏 电 话:0775-3390223 电 话: 0775-4358330 2024年12月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