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4-12-06 17:15:51 浏览:54

                                   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溪发改审【20242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74%、地方政府自筹26%招标人为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彩屯河流域、郑家河流域

2.3项目规模包括彩屯河及郑家河河道清淤工程(含拦砂截污工程)、生态护岸及生态步道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

2.4招标范围:对彩屯河及郑家河河道清淤工程(含拦砂截污工程)、生态护岸及生态步道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202515日至20251130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0.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并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  年内(指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正在监理          业绩;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黑名单、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其他:         /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4126830分~20241212170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22710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412271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电话18940403958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河西街道办事处柳西巷10

     联系人:曹振国

     电话:13941417347

     电子邮件:xhqslj2024@126.com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4-43880997

电子邮件:yujuan7610@126.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024-43880997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594028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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