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堂子巷6号及崔府4号修缮加固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1 12:54:18 浏览:50

项目名称

堂子巷6号及崔府4号修缮加固项目

项目编号

WH020FJ24EP3282

任务书编号

FS34020220240671号

标段名称

堂子巷6号及崔府4号修缮加固项目

标段编号

WH020FJ24EP328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杨扬0553-387847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联系人及电话

沈杰1885539763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2-10 09:15:00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伟铭园林古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南秀古建筑石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80.52%

项目负责人

姓名:许松锋(设计负责人:曹勇)    

资质证书名称: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管理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ZRGC20240014/粤1442017201850864(20C0Z13018)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福建土楼-庄上大楼修缮工程

投标人奖项

河源市东源县仙坑村八角楼修缮工程:2021-2022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北丰景园林古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市文物古建工程公司)

投标资格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82.80%

项目负责人

姓名:卿梅(设计负责人:付明)    

资质证书名称: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ZRGC20150471/京1112020202107363(B804202230102)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武汉中 组部旧址陈列馆修缮工程EPC项目

投标人奖项

鼓浪屿八封楼加固及保护修缮工程荣获2022年度优秀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北中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83.50%

项目负责人

姓名:朱鹏(设计负责人:石彬)    

资质证书名称: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ZRGC20150027/京2112014201651469(B804202230185)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腾冲文庙二期修缮工程

投标人奖项

前门东区文物修缮项目(泾县会馆、黄冈会馆、麻城会馆、石棣会馆、太平县会馆、新建会馆)工程评为2024年度北京市建筑(长城)结构精品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临海市鼎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企业承诺书、施工负责人承诺书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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