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灵川县2024年老旧小区(县城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II标段-III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496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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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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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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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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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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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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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对灵川县城区1个小区及周边道路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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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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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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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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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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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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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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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334281.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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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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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苏文革【证书编号:桂245121223902;身份证号:452322********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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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左海【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3203;身份证号:432901********6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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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灵川县2022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I标;2.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北片区)III标;3.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南片区)IV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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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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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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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336957.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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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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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莹【证书编号:桂245171864680;身份证号:450122********4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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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登文【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1307;身份证号:452123********3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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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城中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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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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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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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340089.2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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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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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杨锡洁【证书编号:桂245070800671;身份证号:452323********5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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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汪首成【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0950;身份证号:452428********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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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桂林市临桂区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I标段)。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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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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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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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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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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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