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6:30:03 浏览:64

比选公告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比选编号:SCBXC2024-12-005

二、比选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技术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比选预算160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五、比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包,拟采购1名比选申请人实施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技术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1212日至20241216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美食文旅街三楼306号)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关键要素(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允许转让)。

2、比选申请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以上资料以清晰可辨纸质形式递交到代理机构(地址: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美食文旅街三楼306号)。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不接受彩色打印资料。

3、网络报名要求:将(1)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以上资料扫描成1个清晰可辨PDF文档发送至邮箱59094460@qq.com

注:(1)邮件主题(或标题)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

2)邮件正文内容需单独写明可编辑的投标人全称、经办人姓名、电话、接收文件邮箱。

3)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投标人从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开始,超过12小时若没有收到比选文件,应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情况,否则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5)公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年121709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地点: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美食文旅街三楼306号

  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形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39号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830-273149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泸州市阳区春华路一段美食文旅街三楼306号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0-2655622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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