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太行山路-311国道)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11 16:45:43 浏览:47

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太行山路-311国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311国道)工程 已由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新经开审〔202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太行山路-311国道)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锡沂高新区

2.1.2 建设规模: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太行山路-311国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2536万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太行山路-311国道)工程,长度共计1013米,包含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道、桥梁工程、照明工程及信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2  12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3  12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4  9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7.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3.7.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7.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

3.7.4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39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212日至20251209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合理低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1

分值构成(100 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投标报价100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3%。(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每高1%扣 0.9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

1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4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0.5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注意,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财评后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对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细致考量并结合自身企业实力进行合理报价。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国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沂市大桥西路99号             址: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花园商住 5室4F

    编:221400                       编:221400

人:季刚                      人:蔡伦

    话:15189451580                   话:15996901355

 

 

2024年12月11

 

相关公告

蒙ICP备1300335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5 www.8337.net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8337.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