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庄乡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8:19:03 浏览:46

何庄乡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1、原特定资格:1、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生产厂家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特定资格: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生产商或代理商均须提供与所投医疗设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2、原采购联系人:郭主任

现更正为采购联系人:郭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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