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HBSZ-202412SZ-018004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12-12 08:53:21 浏览:4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松滋市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松滋市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标段名称) / (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项目编号:HBSZ-202412SZ-018004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松滋市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松滋市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标段名称) / (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现更改为: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承接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项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应项目总投资金额,需补充其它材料以证明)。

2.原招标文件“附录一序号3业绩要求”更改为:近5年承接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项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备注栏更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应项目总投资金额,需补充其它材料以证明。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类似项目业绩(15分)中评审标准”更改为:近5年内承接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应项目总投资金额,需补充其它材料以证明),每提供一项得5分,满分15分。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修改为:近5年即2019年12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原文件“投标人须知9.5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改为:由中标人支付。

6.原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及其他主要人员资料和业绩 ”整行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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