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特勤消防站购置消防车项目(二)(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9:41:57 浏览:86

一、项目编号:152272-YGCG-GK-20240004-1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特勤消防站购置消防车项目(二)(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标段2:供气车):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米粮山新村140号 综合评分法 1,560,000.00元 96.00

合同包3(标段3:供液消防车):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米粮山新村140号 综合评分法 3,840,000.00元 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标段2:供气车):

货物类(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2 消防车 标段2:供气车 汉江牌 HXF5160TXFGQ90(型号公告为准) 1.00(辆)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合同包3(标段3:供液消防车):

货物类(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3-3 消防车 标段3:供液消防车 汉江牌 HXF5430GXFSG250(型号公告为准) 3.00(辆) 1,280,000.0000 3,84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王*王**刘**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人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的80%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标段2:供气车): 1.872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标段3:供液消防车): 4.608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白音乌苏嘎查

联系方式:15148970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日信大厦201号

联系方式:1858609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江杬

电话:18586098102

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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