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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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源县移民集中安置点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其他内容不变。
汉源县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