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康县2024-005号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4 10:47:11 浏览:62

镇康县2024-005号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受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镇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24年1213日上午组织完成了镇康县2024-005号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委托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人:景华东    联系电话:0883-6630937

     址: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49号

(二)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镇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人:王贵转    

联系电话:0883—6634932

   址: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康县2024-005号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项目编号:ZKXCGCR(PM)2024-08

三、拍卖结果

1、1、镇康县2024-005建设用地位于镇康县南伞镇德胜社区;面积315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宗地图为准。土地开发程度:平整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规划指标:1.0≤容积率≤3.4;建筑密度≤80%庭院或绿化≥20%;建筑高度≤15米。土地使用要求:首层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5米,标准层层高不超过3.6米,建筑一层标高不得超过用地周边道路±0.3米,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周边相邻地块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物(房屋滴水、外设踏步、基础放大脚、人工挖孔桩护壁等)不得超出核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墙皮至少退让核准用地范围0.1米,有滴水的必须在核准用地范围内,且相邻建筑须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接气(烟)、采光等关系。动工及竣工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但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人:鲁卫强

成交单价:5053元/平方米,成交总价:159.1695 万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玖拾伍元整(人民币)。

2、镇康县2024-006建设用地位于镇康县南伞镇德胜社区:面积290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宗地图为准。土地开发程度:平整。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规划指标:1.0≤容积率≤3.4;建筑密度≤80%庭院或绿化≥20%;建筑高度≤15米。土地使用要求:首层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5米,标准层层高不超过3.6米,建筑一层标高不得超过用地周边道路±0.3米,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周边相邻地块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物(房屋滴水、外设踏步、基础放大脚、人工挖孔桩护壁等)不得超出核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墙皮至少退让核准用地范围0.1米,有滴水的必须在核准用地范围内,且相邻建筑须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接气(烟)、采光等关系。动工及竣工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但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人:尹华基

成交单价:5263元/平方米,成交总价:152.627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贰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3、镇康县2024-010建设用地位于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面积248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宗地图为准。土地开发程度:平整。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规划指标:1.0≤容积率≤3.4;建筑密度≤80%庭院或绿化≥20%;建筑高度≤15米。土地使用要求:首层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5米,标准层层高不超过3.6米,建筑一层标高不得超过用地周边道路±0.3米,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周边相邻地块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物(房屋滴水、外设踏步、基础放大脚、人工挖孔桩护壁等)不得超出核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墙皮至少退让核准用地范围0.1米,有滴水的必须在核准用地范围内,且相邻建筑须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接气(烟)、采光等关系。动工及竣工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但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人:刘荣琼

成交单价:6563元/平方米,成交总价:162.7624 万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柒仟陆佰贰拾肆元整(人民币)。

4. 镇康县2024-011建设用地位于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面积249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宗地图为准。土地开发程度:平整。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规划指标:1.0≤容积率≤3.4;建筑密度≤80%庭院或绿化≥20%;建筑高度≤15米。土地使用要求:首层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5米,标准层层高不超过3.6米,建筑一层标高不得超过用地周边道路±0.3米,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周边相邻地块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物(房屋滴水、外设踏步、基础放大脚、人工挖孔桩护壁等)不得超出核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墙皮至少退让核准用地范围0.1米,有滴水的必须在核准用地范围内,且相邻建筑须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接气(烟)、采光等关系。动工及竣工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但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人:熊英

成交单价:6493元/平方米,成交总价:161.6757万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陆仟柒佰伍拾柒元整(人民币)。

四、拍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

五、公示期

2024年1214日至1224日。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竞买申请人表示衷心感谢!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镇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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