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县林业局新县鄂豫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工程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6 15:25:00 浏览:56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4-96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县林业局新县鄂豫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工程监理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新财磋商采购-2024-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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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4座13层54号 |
798,8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县林业局新县鄂豫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工程监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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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365日历天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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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芳(业主评委)、姜洪林、魏星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
收费金额:13,579.6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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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县林业局 |
地址:新县黄河北路205号 |
联系人:周琨 |
联系方式:151376459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德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香格里拉小区写字楼8层 |
联系人:李清政 |
联系方式:193037687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清政 |
联系方式:19303768777 |
7988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