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施工标, 其他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3:04 浏览:47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施工标, 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已经 泰安市水利局、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泰安市水利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泰安高新区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施工及审计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造价标: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审计
标段内容: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审计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执业职格证及高级职称. 
工程施工标: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高新区段施工
标段内容:
    1.河道整治工程,高新区留送村河道整治,长248m;2.险工护砌工程,大汶河颜张坝库区段左岸险工护砌,长2640m;3.防汛路工程,高新区留送村到东埠前村左岸新建防汛路,长4700m。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1.河道整治工程,高新区留送村河道整治,长248m;2.险工护砌工程,大汶河颜张坝库区段左岸险工护砌,长2640m;3.防汛路工程,高新区留送村到东埠前村左岸新建防汛路,长4700m。
4.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审计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师执业职格证及高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评审顺序为施工标、审计标。如审计标投标人与施工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则审计标不再享有中标的权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参加审计、施工标电子报名单位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最好由单位账户汇款,如为个人汇款,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全称。 6.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taiantongli@163.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01-23 08:30:00~2019-01-29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审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施工标网上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开户银行: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前支行;帐号:9090 2032 0201 0006 2789)。 购买招标文件费必须由单位基本账号汇出,否则不给予确认。投标单位将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上写明所投标段、投标单位税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方便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审计标段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领取时间:2019年01月23日至2019年01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投标单位领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安高新区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斌 联系人: 胡晶、白雪
联系电话:0538-8938012 联系电话:0538-663801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taiantongli@163.com
地址:泰安高新区地税局417室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

发布时间:2019-01-17 16: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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