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监测计量监控体系及机制建设工程-设备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冠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监测计量监控体系及机制建设工程已经 冠县人民政府以“ 冠政发【2019】69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目设备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26眼地下水监测井配备监测设施,43眼自备井安装超声波流量监测系统、63眼自备井安装4G水表直读监测终端设备;水权确权,水市场及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以上内容采购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采购标: 采购标
标段内容:
采购以下内容: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26眼地下水监测井配备监测设施,43眼自备井安装超声波流量监测系统、63眼自备井安装智能无线远传水表设备;水权确权,水市场及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4.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无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财务状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5.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5.3与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4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鲁水建字【2015】7号)文件精神,与冠县水利局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采购,未改制脱钩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采用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09-18 09:00:00~2019-09-24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标段(售后不退)
8.4标书费专用账户开户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账号:37001850908050156135 行号:105471000013,汇款凭证上请注明“冠县2019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监测计量监控体系及机制建设工程标书费”,投标单位汇款后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待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需领取标书费发票请联系0635-292881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冠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杨涛 | 联系人: 张新艳/贾传轲/徐振倩 |
联系电话:0635-5267795 | 联系电话:16606356339/16606356767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5095046997@163.com? |
地址:冠县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
发布时间:2019-09-11 1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