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2、①监理标: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 施工标:投标人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临沂市水利局水利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凭证。 ③ 质量检测: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混凝土、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五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3、所有标段: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本项目评审顺序为监理标、质量检测标、施工标,如质量检测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质量检测标中不再享有中标的权利;如施工标投标人与监理、质量检测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施工标中不再享有中标的权利。 5.6、投标人报名前必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备案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