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N11标段给水泵汽轮机设备(3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7 19:31:13 浏览:74
项目名称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E6108013536m7skg2s1l011
招标人名称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名称王玲、邱锐、李丹、杨晓义联系电话18092851030
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6室
中标候选人
排序中标候选人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中标价(万元)获奖情况
第1名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徐小波
3888.0000
第2名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继缘
4500.0000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月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月10日
1、第一中标候选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52.6分(其中:信用得分:4.0分),商务得分38.19分,总得分90.79分;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得分46.39分(其中:信用得分:5.0分),商务得分33.81分,总得分80.2分。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15974414@qq.com,电话:029-85235014。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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