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25-01-10 08:37:47 浏览: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4】28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统建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咸阳市高新区汉武大道以东;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3400㎡(200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0㎡,包括十大功能分区:陈列展览区、公共服务区、社会教育区、业务管理区、安保中心、藏品库房区、文物修复保护(藏品技术区)、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后勤服务区、室外工程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土建工程:主要包括陈列展览区、公共服务区、社会教育区、藏品技术区、藏品库区、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图书资料信息中心等工程;②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电气智能化、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人防工程、水泵房设备及安装、热源主机房设备及安装、变电所设备房设备及安装等工程;③装饰工程:主要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④ 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地面停车场、广场、道路、绿化景观、室外围墙、室外管网、室外电网、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室外智能安防、雨水收集等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1125310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1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编号: E6104003516uksia0x3m001;标段类型: 设计;;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并配合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后续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验收以及协助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与设计交底、参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产品选型、技术咨询、协助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审核分包商的设计文件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项目设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 标段名称: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项目设计: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 其他要求: 3.4.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录入信息。 3.4.3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01-10 08:00起至2025-01-16 08: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ggzy.xianyang.gov.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8.3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8.4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8.5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8.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8.7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8.8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9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29-88661298。8.10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阳市统建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咸阳市经开区尚法路咸阳市市民文化中心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人: 卢超 联系人: 张媛、白国锋
电话: 029-33150807 电话: 029-88451228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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