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3 13:53:57 浏览:47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113日至 2025115日)

项目标段名称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95%

项目编码

5001032024121702503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小学校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290000487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63676696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单价折扣比例报价

服务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怡亨食品有限公司

72%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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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并列)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金润华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8%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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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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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怡亨食品有限公司

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并列):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金润华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重庆客莱诺食品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因无配送人员有效的健康证,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配送人员个人简历(格式自拟)、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在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开标时间前三月任一月的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资格评审”项“A-3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重庆市璧山区来凤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因授权委托书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形式评审”项“委托代理人”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形式评审”项“A-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小学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290000487)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511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113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3: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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