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监理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3 16:46:55 浏览: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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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监理五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5-01-13 12:25: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 210天 合格 刘灵芝 2310009451 89.9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 210天 合格 孙建勋 2310004055 84.26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210天 合格 贺松林 2210001825 83.55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或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5-01-13至2025-01-16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永祥         电 话:13895349899
代理机构: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 晶         电 话:18195249595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01-13 1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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