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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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37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2024-2025年大气污染综合管控第三方技术团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延期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3日09时00分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 1、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4、采购项目预算:3019000.00元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0%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之三、项目需求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之四、服务内容:(三)精细化管控机制建设驻场服务 服务期间组建6名人员技术团队驻点株洲市,协助开展各项管控工作。结合长效管控机制建设和应急管控机制建设,驻场人员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开展污染过程的精细化管控与督查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并根据管控成效,提出改进建议,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 4、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5、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之五、其他事项说明:(三)付款方式及其它: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更正后: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4、采购项目预算:3019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之四、服务内容:(三)精细化管控机制建设驻场服务: ★A、服务期间组建6名人员技术团队驻点株洲市,要求人员为该中标单位员工。提供该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2024年5月-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B、驻点人员协助开展各项管控工作,结合长效管控机制建设和应急管控机制建设,驻场人员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开展污染过程的精细化管控与督查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并根据管控成效,提出改进建议,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5、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之五、其他事项说明:(三)付款方式及其它:1、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40%;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按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剩余部分费用。 绩效考核方式如下: 为保障项目质量,需对乙方服务团队进行绩效考核,在合同内设置150万元用于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省下达约束性指标(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年均值浓度、重污染天数)考核二项,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1日常工作考核(设置30万元考核金) 乙方未按要求提供日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重点污染过程报等服务,每次扣款400元;发布早报少于300次,每少一次扣款400元;未能及时针对数据异常、输入性污染、突发性污染等实际提供精准预报、及时发布紧急应对措施的,每次扣款400元;未能针对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提供污染过程的污染成因、具体可行的本地污染源管控指导意见的,每次扣款500元;围绕空气质量提升,针对点源、线源、面源污染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制定提供专项整治方案、数据统计、总结和技术指导等,未按时完成交办任务的,每少一次扣1000元;移动走航监测系统缺次数的,每次扣款5000元;项目团队人员缺岗或无故调整的,扣款100000元/人次;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巡查的,每日扣款800元。上述扣款总金额最多不超过30万元。 1.2省下达约束性指标考核(设置120万元考核金) (1)PM2.5年均值浓度(设置30万元考核金) ①2025年株洲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省考核目标,甲方支付乙方30万元考核金; ②2025年株洲市PM2.5年均值浓度较省考核目标每多0.1微克/立方米,甲方扣除乙方1万元考核金(最多不超过30万元)。 (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设置20万元考核金) ①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省考目标,甲方支付乙方20万元考核金; ②2025年优良天数较省考核目标每少1天,甲方扣除乙方4万元考核金(最多不超过20万元)。 (3)城市重污染天数(设置20万元考核金) ①2025年重污染天数不超过省考核重污染天数指标,甲方支付乙方20万元考核金; ②2025年重污染天数较省考核目标每多1天,甲方扣除乙方6万元考核金(最多不超过20万元)。 (4)综合考核(设置50万元考核金) 如果上述3项约束性指标均未达到省考核目标,甲方扣除乙方50万元考核金;有1项及以上约束性指标达到省考核目标的,甲方支付乙方50万元考核金。 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3)联系人:锜华 (4)电 话:0731-22523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01室 (3)联系人:王腊春 易懋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2509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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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