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区卧龙湖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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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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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自发〔2023〕项批新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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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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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位于卧龙湖高速公路西侧、龙汇街南延线延伸段,新建8公里d300-d1400排水管网(其中机械顶管约2km),对26公里破损段管道进行更换及修复,并增设雨水口,检查井等相关排洪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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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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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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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监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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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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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1-20 00:00至2025-01-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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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1-20 00:00至2025-01-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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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公告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为10000万元,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招标代理费最终按照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申请单位资格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5个市政公用工程分类项目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评审表、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原件扫描件),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5个市政公用工程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②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③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4、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540132628 @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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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3-5987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