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2-17 15:44:36 浏览:4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YF-FWZB2025-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拟投入设备情况 (20分):

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长度≥4米保洁船或者机械驳船的,每投入一艘得2分,本小项最高可得14分。

注:(1)自有船只:投标文件中提供船只购置发票、船只照片及船舶行驶证(船舶注册用户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租赁船只: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船只租赁合同、船只照片及船舶行驶证(船只租赁合同的出租方需与船只注册用户名称一致,承租方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3)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垃圾运输三轮车的,每投入一辆得2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注:(1)自有车辆:投标文件需提供车辆照片以及车辆购置发票);(2)租赁车辆: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照片(承租方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3)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更正为:“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长度≥4米保洁船或者机械驳船的,每投入一艘得2分,本小项最高可得14分。

注:(1)自有船只:投标文件中提供船只购置发票及船只照片;(2)租赁船只: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船只租赁合同及船只照片(船只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3)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垃圾运输三轮车的,每投入一辆得2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注:(1)自有车辆:投标文件需提供车辆照片以及车辆购置发票);(2)租赁车辆: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照片(承租方需与投标人名称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3)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319号井岸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6-2786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易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501

联系方式:0756-588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龙姣

电 话:13825617106

珠海易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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