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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原州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原州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七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5-02-18 11:37: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国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81926.12元 | 270天 | 合格 | 牛连翠 | 宁2642018201902789 | 90.3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凯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80353.89元 | 270天 | 合格 | 孙东红 | 宁2642011201400402 | 86.6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佰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83486.26元 | 270天 | 合格 | 吴珍 | 宁2642019201905089 | 84.23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或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5-02-18至2025-02-2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马红丽 电 话:18195478873
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文兰 电 话:18169548955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02-18 1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