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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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AFJSZBZSBCG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安市前锋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招标补遗书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将项目补遗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条设备需求一览表”中部分设备参数已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