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农工商总公司01039号地块177833号7.47亩场院出租
发布时间:2025-02-28 07:46:00 浏览:28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6566
项目编码: |
2025-CY/04-0082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农工商总公司01039号地块177833号7.47亩场院出租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朝阳区 / 王四营乡 |
标的-1 |
名称: |
场院 |
单位: |
座 |
型号: |
无 |
数量: |
1 |
拟出让用途: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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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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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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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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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 |
三年 |
出让方式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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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2-14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2-27 |
挂牌总金额(元): |
1456650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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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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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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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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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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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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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元): |
145665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不低于65000元/年/亩,租金年付,提前收取租金。 2.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3.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4.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的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起租日期具体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2、意向受让方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3、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4、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由出让方出具书面确认。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7.47亩。 2.该标所占土地的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项目业态为公共设施,项目用途为公交场站,该项目已纳入土储范围内,属于城中村。 3.占地四至:东至天雅汽服园,西至现状路,南至大柳树沟,北至天雅汽服园。 4.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5.租赁期间,该标的存在因土地规划用途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受让方需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客观研判,审慎决策,租赁期内合理控制资金投入,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不得因土地规划用途不符为事由产生纠纷向出让方提出该项目的投资补偿。 6.受让标的仅可作为公交场站使用。 7.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我方于9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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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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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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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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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松 |
联系电话: |
15901557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