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交易中心) 秦淮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一片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二片区)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装饰装修招标公告301896
发布时间:2025-03-04 14:12:14 浏览:36
Title
市交易中心秦淮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一片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二片区)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装饰装修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QHFJ2500272-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一片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二片区)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秦政服审投[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秦淮区来凤小区
2.2 招标范围:实施秦淮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一片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二片区)2个老旧小区改造,本次改造不涉及建筑结构的改造,进行房屋改造(含建筑外立面、屋顶、内楼道的装饰出新等)、非机动车棚改造(含仓顶片区)、景观绿化补植、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等。涉及房屋共32栋,总建筑面积约11.02万平方米,层高最高7层。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5370000.00
2.5 工程规模:实施秦淮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一片区)、来凤小区(太平苑二片区)2个老旧小区改造,本次改造不涉及建筑结构的改造,进行房屋改造(含建筑外立面、屋顶、内楼道的装饰出新等)、道路改造、非机动车棚改造(含仓顶片区)、景观绿化补植、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及弱电管线改造等。涉及房屋共32栋,总建筑面积约11.02万平方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含有内装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单独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业绩不可以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5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74.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4 %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4、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
评审因素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00)
5 页数不超过5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00)
4 页数不超过4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2.00)
10 页数不超过10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2.00)
12 页数不超过12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3.00)
28 页数不超过28页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2.00)
10 页数不超过10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3.00)
10 页数不超过10页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改造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含有内装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单独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除外)),有1个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业绩不可以兼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信用评分:8.00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
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资质。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5)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5) 项目管理机构 /
2.3.3(6)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2.3.3(7) 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南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易新”版)”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025-68505814;QQ:3979558114;QQ:763240925;QQ:3332365139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秦淮区御道街58号明御大厦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幢19层
联系人: 孙晶晶 联系人: 戚成珍
电话: 025-85807008 电话: 1736622277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秦淮区建设局(电话:025-523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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