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山县秀城健身运动中心招租
发布时间:2025-03-05 09:08:27 浏览:26
标的名称 秀山县秀城健身运动中心招租
项目编号 202503000107 租赁底价 8 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3-0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3-18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秀山县秀城健身运动中心招租
坐落 秀山县秀城健身运动中心 楼盘名称 -
租赁底价 8 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8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3个月(租期外)
租金递增方式 前4年租金不变,第5年起每2年递增5%(第5年、第7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招租用途 -
产权证号 -
楼层 - 结构 -
房屋证载用途 - 招租面积(㎡)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第一年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之日起90日内负责将标的以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13212487676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秀山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秀山县秀城健身运动中心招租,标的占地面积约32093㎡,租赁范围包含轮滑场地1个(室外)、网球场1个(室外)、羽毛球场5个(室外3个、室内2个)、篮球场3个(室内2个、室外1个)、排球场1个(室内)、乒乓球台4张(室外)、足球场4个(五人制足球场2个、八人制足球场2个)、跑步步道约为720米、管理用房约217㎡、卫生间约96㎡等。本次租赁范围不包含2个停车场。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招租方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租赁合同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产权证招租面积系招租方实际测量所得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剩余租金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3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回相关事宜由招租方、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交易。

七、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标的无产权证,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九、承租方需足额购买租赁范围内的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并确保所购保险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即保险期限不得短于租赁期限)。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将相应保险保单复印件交由招租方备案。承租方需承担本项目运营期内的所有安全责任。

十、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租赁范围内园林绿化管护费用,并聘请符合要求的绿化工按照公园管护标准进行日常管护,确保园林植被的健康生长和美观。

十一、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租赁范围内水、电、管网维护费用,并聘请专业人员对水、电、污水等管网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

十二、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租赁范围内清洁保洁的费用,并聘请满足条件的物业管理人员对整个项目的道路、运动器械设施、室内室外场馆、公共厕所、服务用房等进行日常保洁,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十三、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租赁范围内全部水、电能源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所需的水电费、维修费以及因能源使用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十四、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对租赁范围内所有运动设施及器械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承租方承担租赁范围内所有运动设施及器械的日常维护费用。对于损坏或老化的设施,承租方需及时更换,第1至第3年承租方承担全部相应费用,第4至第6年,招租方与承租方按5:5比例各自承担更换费用,第7至第8年,招租方与承租方按8:2比例各自承担更换费用(需招租方承担费用的内容,应提前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五、租赁期间,招租方将每季度对项目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需整改或换新的内容,承租方应在接到招租方整改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若确需更多时间,承租方可在说明情况后,双方据实调整完成时限)。承租方若未按要求或未及时完成整改,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补足差额或终止合同。

十六、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根据功能需求,自行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并承担新完善的装饰装修及设备采购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办公所需设备及自营范围的相关装饰及物资采购内容,以确保健身中心内项目的正常运行;如承租方需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需提供装修方案经招租方审批,且必须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装修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

十七、租赁期间,承租方在管理和运营过程中,需满足经营要求或相关资质条件,确保所有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十八、租赁期间,承租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未按约定履行租金缴纳义务的,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主张权利。

十九、合同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退还给招租方并完善相关手续(注:退还标的时,承租方应保证招租方移交给承租方使用的所有设施设备完善,保障所有功能正常使用),属于承租方的可移动物品由承租方自行搬离;承租方未及时退还标的的,承租方应从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按约定日租金的两倍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退还标的之日止。

二十、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不允许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十一、招租方、承租方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维权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二十二、租赁期间,承租方每年度需提供给招租方免费使用场馆10天,招租方需使用场馆时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承租方需每天开放免费时段(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具体免费时段在成交后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协商。

二十三、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第一年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之日起60日内负责将标的以现状移交给承租方。免租期(3个月)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和租金自免租期结束后开始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二十四、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

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时包含: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体育赛事策划。(以营业执照为准)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渝东南分所秀山支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母海龙 联系电话 023-7667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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