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清溪河流域中峰镇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8日)
项目标段名称 |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中峰镇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万元) |
3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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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0110202502060010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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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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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126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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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7783457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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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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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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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重庆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02342.35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王城 |
注册证 |
渝250202020210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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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重庆长霖建设有限公司 |
3021485.54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陈波 |
注册证 |
渝2502018201802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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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河南圣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986975.74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周鹭鹭 |
注册证 |
豫2412022202307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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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长霖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圣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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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重庆飞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2)瀚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3)重庆固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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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符合性评审圴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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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3-61260200)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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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