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校园改造等附属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10:01:31 浏览:29
项目概况

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校园改造等附属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3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T-2025-0306

项目名称: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校园改造等附属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6,403.1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校园改造等附属设施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6,403.1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6,403.1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6,403.14

686,403.1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8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校园改造等附属设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4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校园改造等附属设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08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 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在网站上下载谈判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 ”登录网址 http://219.145. 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项目概况:对宿舍楼、办公楼外墙粉刷,总面积1910平方米;硬化校园路及场地1204平方米,拆除重建围墙90米;改造多功能厅、阅览室206平方米等附设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县河镇县河九年制学校

地址:汉滨区县河镇红升社区4组

联系方式:17709159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木竹桥安置社区(村)欢喜岭路木竹桥安置点1栋601室

联系方式:0915-3255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3255200

陕西佳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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