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丰区市民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
发布时间:2025-03-07 12:12:31 浏览:37
采购人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浙江博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2,003,435.29元 人民币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2025-03-07 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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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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