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滨县松花江4个水毁修复护岸加固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5-03-10 15:24:45 浏览:30

绥滨县松花江4个水毁修复护岸加固工程监理

澄清公告

 

 

至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

财务状况

3

3年2022-20242023-2025财务状况良好,每盈利一年得1分,最多得3分(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度起至今)。(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修改为:

2.1

财务状况

3

3年2022-20242023-2025财务状况良好3分,每亏损一年1分(成立不满三年按成立之日起至今算,也是按照亏损一年扣一分计算。如企业成立2024年,当年财务报表盈利,则该企业得满分,以此类推)。(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本次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滨县水务局     

电话: 0468-7871838        

招标人: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68-78701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曹先生   

   话:0451-8921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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