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大理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约300万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11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3121718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大理创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工 |
办公电话: | 138872519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水平、李俊、张水云 |
办公电话: | 13888542887 | 移动电话: | 13888542887 |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500082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理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3-16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02 08:30 |
开标地点: | 祥云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大理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等所需检测及监测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检测抽检比例约为规范、标准规定应检数量的30%,具体以采购人批准的实际所需检测内容为准),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检测及监测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检测及监测内容: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注:资质有效期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云建建〔2024〕127号)执行。 ②具备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必须包含招标范围相应检测内容; 注:因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现处于过渡阶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文件要求,如投标人资质证书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中检测专项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内容,则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不做资格或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关承诺)。 ③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企业机构的基本信息截图(服务类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建筑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书中工种类别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两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至少担任过1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明示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 (3)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并将查询信息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文件规定,按附件格式《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进行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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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