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322号4943.43平方米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2025-03-13 08:05:55 浏览:38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6680
项目编码: |
2025-CY/04-0135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322号4943.43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办公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肖村南顶路南侧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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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4943.43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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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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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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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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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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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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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
三年 |
拟出让用途: |
政府办公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3-06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3-12 |
挂牌总金额(元): |
17413631.7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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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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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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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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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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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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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元): |
17413631.7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房屋租金:地上部分不低于3.6元/平方米/日,地下部分不低于2元/平方米/日,无递增,租金半年付,提前收取租金。 2.无免租期。 3.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翻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让方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 4.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6.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标为楼宇建筑,总面积为4943.4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760平方米,地下面积1183.43平方米。 2.该标的规划用途为绿地,所占土地为集体土地,在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违法图斑内,在减量地块范围,在腾退范围,已列入拆迁,已纳入土储,属于城中村。 3.该项目占地四至:东至巡逻警务站,西至现状企业,南至宿舍区,北至南顶路。 4.该标的项目业态及项目用途为政府办公,且符合市区禁限目录要求《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 5.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为北京市。 6.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规划意见书》,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8.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9.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意向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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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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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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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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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松 |
联系电话: |
15901557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