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辛集市“支方村棚改”一期工程500套回迁安置房项目监理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11:15:51 浏览:40

辛集市“支方村棚改”一期工程500套回迁安置房项目监理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支方村棚改”一期工程500套回迁安置房项目监理费,已由 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辛发改产业【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79540.57平方米,地上67822.76平方米,地下11717.81平方米。主要建设23F/-1F住宅楼3栋,地下一层车库配有179个机动车停车位(另外地上配有76个),地上2F沿街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及其他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0.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3 09:002025-03-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0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9.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采用新点标证通扫码加密生成的投标文件则需通过新点标证通进行扫码解密。9.3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自主决定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或“新点标证通”。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新点标证通办理方式详见下方链接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咨询电话:4009980000)。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若通过注册新点标证通办理的CA密钥,可无需安装“新点驱动”。9.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辛集市市府大街西段路南,联系人:范依琳,联系电话:0311-83389606、电子邮箱:135599460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紫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辛集市教育路皮都大酒店2319室,联系人:高佳谋,联系电话:0311-83371888、电子邮箱:867168045@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0311-83222428

电子邮箱:xj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河北紫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线上下载文件,递交标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紫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辛集市市府大街西段路南 地址: 河北省辛集市教育路皮都大酒店2319室
邮编:

052360

邮编: 052360
联系人:

范依琳

联系人: 高佳谋
电话:

031183389606

电话: 0311-833718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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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3559946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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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867168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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