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徐州市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5-03-13 14:55:33 浏览:42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5-0014 

项目名称:徐州市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徐州文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1320311MA1MFDB30G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张楼村一组91.06(均分制)13%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徐州金佳汇商贸有限公司91320312MA25GP30X5徐州市铜山区万和佳苑(一期) B2东楼-1-121铺86.94(均分制)13%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徐州名爵商贸有限公司91320303MA1MAKK212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潘塘街道潘塘社区104国道北奥瑞特肥业院内88.08(均分制)10%

采购包4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徐州海和配送服务有限公司91320312MA213QAN02徐州市铜山区万达广场1、2、3、5、8号楼3-281586.96(均分制)14.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1
名称:肉类。
服务范围:中共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餐厅。
服务要求:中标人采购原料要符合三定原则(定厂家、定基地、定质量)和两保采购要求(按计划保时间、按品种保质量)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中标人所供主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学校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
采购包2
名称:水产和冻品。
服务范围:中共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餐厅。
服务要求:中标人采购原料要符合三定原则(定厂家、定基地、定质量)和两保采购要求(按计划保时间、按品种保质量)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中标人所供主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学校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
采购包3
名称:粮油、干货和调料。
服务范围:中共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餐厅。
服务要求:中标人采购原料要符合三定原则(定厂家、定基地、定质量)和两保采购要求(按计划保时间、按品种保质量)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中标人所供主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学校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
采购包4
名称:蔬菜和水果。
服务范围:中共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餐厅。
服务要求:中标人采购原料要符合三定原则(定厂家、定基地、定质量)和两保采购要求(按计划保时间、按品种保质量)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中标人所供主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学校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进慧、郭欣欣、张光琴、李远忠、王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总服务费77000.00元,其中采购包1服务费20997.90元、采购包2服务费19604.2元、采购包3服务费15400采购包4服务费20997.9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18日。
2.定标时间:2025年3月12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中共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东三区

联系人:王春

联系电话:0516-83739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06号

联系人:梁剑飞

联系电话:0516-83200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剑飞

电话:0516-832007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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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14: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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