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 SD-I-02-05-02-10-01 地块(吕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6-2025-0005-01-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 SD-I-02-05-02-10-01 地块(吕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3月1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题:招标文件10.8中竣工结算及调整方式“④竣工结算比例不低于 97%,其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85%)。”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中“发包人在收到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确认材料并经审批确认后,在二十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增加部分的变更价款)的 60%”,前后不一致,以哪个比例为准?
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2、问题:施工合同中专用合同条款2.4.2中,发包人或业主有权取消本工程内的任何单项工程并不作任何补偿。发包人或业主有权终止本工程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并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时按实结算。是否可以删除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问题: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合同说明发包人不指定品牌。是否不必严格按照合同附件 13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品牌采购?
答:按参考品牌执行。
4、问题:工期时间为300天,容易引起市场价格波动,本工程不进行价格调差是否可以改为材料可以调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差。
5、问题: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中,“每月工程款中 30%(按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30%)的款项划拨至承包人设立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顺德区政府要求每月支付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比例不低于25%,以哪种比例为准?
答:按施工合同30%比例执行。
6、问题:清单010401012001零星砌砖(地6、楼6),未明确预制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厚度。
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综合考虑。
7、问题:土建清单无砌体拉结筋,是否漏项?
答:砌体拉结筋工程量已在钢筋清单里边考虑。清单计价规范中拉结筋未要求单列。
8、问题:清单030901010003室内消火栓是否需明确附件材质及规格 ?
答:详招标清单和图纸。
9、问题:清单030901008001末端试水装置清单项;压力表、截止阀、闭锁箱是否需明确一组中的数量?
答:末端试水装置清单项为一组,具体详图纸。
10、问题:清单030901004001报警装置清单项;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否需明确一组中的数量?
答:报警装置清单项为一组,具体详图纸。
11、问题:清单030409009001 10kv电气工程内安健环清单包含内容:各类标志、警示牌,结线图、标线、绝缘垫、挡鼠板、灭火器、各类工器具、工具箱等,请明确各分项具体数量
答:满足图纸、规范,报价综合考虑。
12、问题:清单040504002001、040504002002 1层2列,2层3列排管行车直线井;单位为座,是否需明确一座直线井内预埋角钢、缓冲层、内填粗砂其范围及数量?
答:满足图纸、规范,报价综合考虑。
13、问题:清单010101004001挖基坑土方等挖土方清单项,其中无石方单价,是否清单漏项?
答:该项目的图纸并无挖石方。
14、问题:10KV电气工程,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屏)等清单项描述有槽钢基础,深化图纸中未找到对应内容。是否需明确清单项每台中槽钢基础分布方式?
答:满足图纸、规范,报价综合考虑。
15、问题:请提供临水、临电、排污的市政接驳点,以及临电变压器容量。
答:不提供,投标人自行实地踏勘综合考虑。
16、问题:场地范围内存在高压电线及变压器,是否会在施工前拆除?
答:核实确实影响工程施工的,迁移。
17、问题:01地块厂房结构图有2个版本,请确认以哪个版本为主。
答:以文件名“杏坛吕地厂房结构20241011B.dwg”为准。
18、问题:能否在场地周边的公共绿地设置办公生活区?
答:周边为土储用地,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综合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
19、问题:请提供场地北侧、西侧已有厂房的高度。
答:不提供,投标人自行实地踏勘综合考虑。
20、问题:招标文件资信标格式附表九第13至15点是否勾选即可,其中第13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是否按照招标文件12页第6点的内容填写即可?
答:招标文件资信标格式附表九第13至15点的勾选及填写不作要求。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 5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平均值: (1)达到2.78亿元或以上的,得2分; (2)达到2.3亿元(含)-2.78亿元(不含)的,得1.2分; (3)低于2.3亿元(不含)的不得分。 注:1.本项最高得2分; 2.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近三年(2021-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的投标人,本项得 1.2 分。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平均值: (1)达到2.78亿元或以上的,得2分; (2)达到2.3亿元(含)-2.78亿元(不含)的,得1.2分; (3)低于2.3亿元(不含)的不得分。 注:1.本项最高得2分; 2.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近三年(2021-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成立时间不足三年(2021-2023年)的投标人,本项得 1.2 分。 |
2、现重新生成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保璟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河西路8号之三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
联系人:刁工 |
联系人:郭健辉 |
联系方式:0757-81066000 |
联系方式:0757-86322820 |
2025年3月14日 |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