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2025年红绣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关于孙吴县2025年红绣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孙水字[2024]104 号下达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孙吴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L1103G250307001001,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1 工程名称:孙吴县2025年红绣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2 建设规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46hm2,其中深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524.48hm2;治理侵蚀沟6条,治理长度1.053km,修建沟头防护4处,谷坊11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6hm2。坡面水系工程治理水系10条,整形衬砌4.529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7.60hm2。修建生产路3段,长度2.436km,修建涵洞6座。栽植灌木柳柳条6158株,胡枝子4568株;补植补种治理措施中补植红松3708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6hm2。封禁围栏5.17km,封禁标志牌10个。
2.3 建设地点:孙吴县奋斗乡。
到项目建设期末,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46hm2,其中深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524.48hm2;治理侵蚀沟6条,治理长度1.053km,修建沟头防护4处,谷坊11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6hm2。坡面水系工程治理水系10条,整形衬砌4.529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7.60hm2。修建生产路3段,长度2.436km,修建涵洞6座。栽植灌木柳柳条6158株,胡枝子4568株;补植补种治理措施中补植红松3708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6hm2。封禁围栏5.17km,封禁标志牌10个。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1298.550841万元
计划开工2025年4月16日计划竣工2026年5月31日,共计 41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5.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证企相符且有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开标前连续 6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组织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14时至2025年3月25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7.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年0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25年04年08日09时00分。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孙吴县水务局
电话:0456-7230012
招标人: 孙吴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159045612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456-7211168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