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30.00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含项目总负责人答辨):30.00 分 | |
商务部分70.00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32.00 分 | |||
投标报价:31.00 分 | ||||
业绩:3.00 分 | ||||
荣誉、信用:4.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2、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K2值=95%。 备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3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含项目总负责人答辩)评分标准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评价 (0~3.00) |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等进行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 (0~3.00) |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工程招标代理 (0~3.00) | 对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工程设计 (0~4.00) | 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与既有建筑的匹配性、可实施性、功能符合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工程监理 (0~4.00) | 对工程监理工作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造价咨询 (0~4.00) | 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室内环境检测 (0~3.00) | 对室内环境检测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抗震及安全鉴定 (0~3.00) | 对抗震及安全鉴定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 (0~3.00) |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备注: 1、评分因素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招标范围在招标文件中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对各评分因素适当细化标分标准;按照优、良、中、差、无,分档设置,合理分配分值。 2、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分点不得分外,最低分值不得低于评分点分值的70%。 | ||||
2.2.4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 项目总负责人 (0~7.00) | 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提供的执业资格取得年限满18年(含)及以上的得5分,满15年(含)及以上不足18年得3分,不足15年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 (0~6.00) | ①、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的得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5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的加0.5分。满分1.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③、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的加0.5分。满分1.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④、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工程设计组成员 (0~6.00) | ①、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②、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④、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⑤、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⑥、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监理组成员 (0~8.00) | ①、工民建或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③、工程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④、暖通类(暖通或采暖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⑤、测量类(测量或测绘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⑥、工程管理或信息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⑦、电气类(电气工程或电气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⑧、安全监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满分1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项目组成员 (0~4.00) | 造价咨询人员4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人。满分4分。造价咨询人员执业专业应配置合理,土建专业2名、安装专业2名,缺一人扣1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 (0~1.00) | 招标代理人员2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0.5分/人。满分1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组人员要求备注: 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②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的(2024年09月-2025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以上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备注: 1、第(2)项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评分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发包范围和内容需要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具体的细化标分标准; | ||||
2.2.4 | 投标报价评审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2、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K2值=95%。 备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4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 (0~3.00) |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满分3分,限评1个业绩):2020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1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4项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全过程咨询合同;时间 、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打分备注:①以上业绩证明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9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70%记取;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④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不可以兼得 | ||||
2.2.4 | 荣誉、信用 | 企业荣誉、信用 (0~4.00) |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自2020年3月以来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学会)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单位(或省级诚信先进单位)的得2分,被评为市级优秀单位(或市级诚信先进单位)的得1分;本项限评1个,满分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2020年3月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2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1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0.5分;满分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招标人: |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200室 |
联系人: | 刘媛 | 联系人: | 戴海云 |
电话: | 025-52137391 | 电话: | 025-52165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