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画溪街道明门青登园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8 12:12:29 浏览:42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画溪街道明门青登园生活污水治理工程A3305220690008456007001

公示期为: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1日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单位: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质量目标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得分
1 浙江长兴中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54924 顾旭升 浙2332018202303950、市政公用工程 合格 120 99.18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序号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主要人员 姓名 信用评价 得分
1 浙江长兴中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顾旭升 D级 6.67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证明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2、评分业绩: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证明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1 浙源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改变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情况属实,电话确认。
2 浙江宏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改变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情况属实,电话确认。
3 浙江泓锐建设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书”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情况属实,电话确认。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章琪 联系人 邱工
地  址 长兴县画溪街道 地  址 长兴县金荣大厦1916室
电  话 0572-6022182 电  话 0572-6038878
备注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6044639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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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8 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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