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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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3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13,6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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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武江区龙归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勘察答疑时间已截止,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进行答疑及更正。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为准。有关内容如下: 问:第一条,招标文件第26页,拟委派其他人员的情况对应的备注栏里面的内容是否为勘察负责人对应的内容?第二条,招标文件第26页,拟委派其他人员的情况对应的备注栏里面的内容第3点,“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获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这里的时间是具体到什么时候?第三条,招标文件第26页,拟委派其他人员的情况,请问需要提供何种证明材料?请详细说明 答:招标文件拟委派其他人员的情况,备注栏里按以下更正内容提供。 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
现更正为: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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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