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考古勘探
发布时间:2025-03-19 12:07:26 浏览:36

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考古勘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D-2025-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考古勘探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海林市文物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考古勘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考古勘探

2.2建设地点:海林市

2.3建设规模: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整体

2.4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宁古塔将军驻地旧城遗址考古勘探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总价259.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并包含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业务培训证书或考古发掘领队资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3191800分至2025326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9点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邮箱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5.3邮箱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路130号)。

6.3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9点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方案内容。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2投诉电话:18745352509

1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海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甘霖

联系方式18745352509

招标人:海林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海林市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155453255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君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世纪路北、天津大街东溪水湾D5栋3单元5层3号

人:冯先生

   话:1379663973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12:07:25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11:57:22
蒙ICP备1300335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5 www.8337.net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8337.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