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106-04-01-8577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基坑监测和材料检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基坑监测和材料检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灵山东路大陇地段 | ||
资金来源 | 私营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私营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846㎡,建筑面积16000㎡,一栋塔楼,层高为16层,地下室为两层。基坑总边长约281.9m,面积约4832.3㎡,基坑深度为9.8-10.6m,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I级。 | ||
招标内容 | 对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基坑监测和材料检测项目,本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提及的常规材料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及人防结构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化工程检测、环境工程检测、消防检测、市政配套道路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具体以附件清单内容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部分监测内容/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实施,服务周期需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5.6558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注:①旧资质标准内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执行;新资质标准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与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 3.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在职员工);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各方单独提供)(详见附件一)。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二)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在职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投标人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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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合格条件不设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2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6日 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横一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电话 | 020-3223495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020-31383588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联系电话 | 020-3223495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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