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原工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信息楼及公共教学楼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17:59:42 浏览:43

中原工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信息楼

及公共教学楼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工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信息楼及公共教学楼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审批〔2023〕17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11-410000-04-01-962030,招标人为中原工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子信息楼及公共教学楼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信息楼及公共教学楼施工监理项目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50059001001(豫财招标采购-2025-187)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八岗村和冯村、八岗办事处前吕村。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4106.7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0249.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856.92平方米)。

2.5 招标内容:中原工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信息楼及公共教学楼的监理。

2.6 招标范围:中原工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信息楼及公共教学楼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 本次招标预算金额:343.09万元

2.9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包含工程变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2.10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在本公司或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页为准,单位整体或个人养老保险均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

20221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1项。

3.4.2项目总监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项目总监承担过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1项。

备注:

①业绩要求须满足: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且项目总监业绩必须为本单位业绩。

企业和项目总监业绩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有双方骑缝章、合同协议书、专用条件)和竣工验收材料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8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25日至2025年331日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5年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5

备注: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5年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原工学院采购与招标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8.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联系方式

9.1 人:中原工学院

人:成老师

联系地址:新郑市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联系电话:0371-62506800

电子邮件:5634@zut.edu.cn

9.2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人:闫合涛、张庆波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电话:0371-65993522

电子邮件:844082198@qq.com

9.3监督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电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hkgqjtwjt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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