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延寿县垃圾处理厂机械租赁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3:44:22 浏览:38

一、项目编号:[230129]ZDGX[CS]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延寿县垃圾处理厂机械租赁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延寿县垃圾处理厂机械租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延寿县双丰工程建设运输队 延寿镇团结街1委锦绣丽都4号楼7号门 291,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延寿县垃圾处理厂机械租赁):

服务类(延寿县双丰工程建设运输队)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延寿县垃圾处理厂机械租赁 本项目租赁推土机一台,完成延寿县垃圾处理厂租赁服务工作,每月租赁服务费24390.00元(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工费、车辆维修费、车险服务、人员安全保障费用等一切费用)。 服务要求1.要定期保养并保障车辆的性能完善。2.租赁车辆具有各种保险、手续齐全。3.车中标后安排专员与采购方保持沟通和联系,并负责调配采购方需要的车辆,同时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工作时间以满足实际工作为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规定要求停靠车辆,做到安全驾驶,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所在公司承担。4、车辆保险齐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5、租赁车辆应24小时保证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当承租方需要用车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0分钟;租赁期间应提供公司负责人、办公工作人员、驾驶员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要确保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每次保障安全到达指定地点,车辆若发生意外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车辆或司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方自行承担。供应方负责油费。司机工资、食宿、安全、车辆等一切费用运营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皆由我单位负责。6、采购人有权后审预中标人提供的车辆手续原件(包括行驶证、保险等材料)。7、租赁车辆应能保证承租方的使用要求。在使用过程中,由我单位负责车辆的维修及保养,并保持车辆状态良好。8、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事故,由投标人负责沟通解决。并提供备用车辆,以保证采购人的日常工作的进行。9、采购方除支付租金外,无需为履行租赁合同再行向中标方支付其他任何性质费用。 完成2025年度延寿县垃圾处理厂租赁服务工作 按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91,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亚滨王丹李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在中标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8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延寿县垃圾处理厂机械租赁 0.80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延寿县垃圾处理厂机械租赁):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延寿县双丰工程建设运输队 通过 通过 84.00 5.00 10.00 99.00 291,600.00 291,600.00 1 1
黑龙江尚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67 5.00 9.93 95.60 293,640.00 293,640.00 2 2
黑龙江省领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67 5.00 9.95 92.62 293,040.00 293,040.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南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1333941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联系方式:045182166563-8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182166563-8105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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