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河道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07:57:40 浏览:32

【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河道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河道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基础[2015]113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项目业主为蠡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曲港筹建处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蠡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蠡县。 建设规模:蠡县互通连线潴龙河大桥于蠡县北高晃村南,桩号LK4+533.25处跨越潴龙河,蠡县互通连线为一级公路,桥梁与潴龙河堤防平交。桥址位于北郭村下游23km,陈村分洪口门上游6.5km,与上游穿潴干渠最小距离为42m。防护范围左岸上游75m、下游100m,桥梁下方105m,护砌总长为280m;右岸上游70m、下游100m,桥梁下方100m,护砌总长为270m。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护工程。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4 月 27 日,交工日期 2025 年 06 月30日,计划工期 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标段划分:不划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03月01日至开标之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独立成功完成的4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3.1.4信誉要求:本公告3.5修改为:1)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03月0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本公告3.4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2 年 03 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项目总工: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8 00:002025-04-03 23:59,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蠡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定市蠡县公园路161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克0312-6215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七一西路万和奥城3号楼604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嘉兴0312-740428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蠡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2-6211153

电子邮箱:lxjtysj6211153@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河道防护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蠡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蠡县公园路161号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七一西路万和奥城3号楼604室
邮编:

0714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张克

联系人: 孙嘉兴
电话:

0312-6215099

电话: 0312-740428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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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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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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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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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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