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库里泡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大庆市库里泡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庆市库里泡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5〕23号
1.4 招 标 人: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1.5 项目业主: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1.6 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庆市库里泡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SZSG0500G25012300100100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SZSG0500G250123001001002
2.5 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
2.6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人工湿地净化工程
湿地位于安肇新河下游汇入库里泡河口处河道东岸滩涂上,占地面积共68.67 公顷,净化系统面积约50公顷,包含生态稳定塘、潜流湿地、表流湿地、进退水结构、泵站、湿地运维道路及绿化工程等。
1、生态稳定塘
建设生态稳定塘,有效面积为4.74万平方米,分为三个区域。一区水深 4-4.5m,二区水深3.2-3.5m,三区水深2.0-2.5m,通过不同深度对来水进行沉淀等预处理。稳定塘由西向东逐级变浅,东侧区域根据沉积情况定期清理淤泥。出水从东侧利用泵站将水分别提升至潜流湿地、表流湿地。
2、潜流湿地
潜流湿地分为4个分区67个子单元,利用湿地内部分区道路、分水渠将各分区进行隔离,总面积7.10公顷。Ⅰ区16700平方米(16个单元),Ⅱ区17600平方米(17个单元)、Ⅲ区18200平方米(17个单元)、IV区18500平方米(17个单元),建设配水井、蝶阀,配水渠及配水井加盖活动复合盖板。湿地末端设置集水渠,采用集水渠加盖活动复合盖板,设置蝶阀。潜流湿地出水通过DN800出水管接入表流湿地,管道设置阀门。
潜流湿地外墙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横向隔墙结构主体为花砖墙,纵向隔墙、配水渠、集水渠、配水井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湿地主区域基础素土夯实后采用膨润土防水毯进行防渗。
3、表流湿地
新建表流湿地 40公顷,湿地分为4个区域串联净化,Ⅰ区80000平方米,Ⅱ区90000平方米、Ⅲ区110000平方米、Ⅳ区120000平方米,表流湿地主体结构为自然土埂,其中一区、二区为自然漫流,二区到三区之间设置溢流堰,溢流堰为浆砌石结构,高水位为漫流过水,低水位采用堰下埋管过水。表流湿地采用黏土防渗,黏土防渗层采用黏粒含量为10%~35%、塑性指教为 7~20 的黏性土。
4、进退水结构
进水结构工程主要包括进水口、进水明渠、进水边闸、进水暗涵。新建进水口1座,采用八字进水口的形式,进水口采用C30W4F250钢筋混凝土结构,进水口两侧2米范围的河道护坡采用铅丝石笼护砌进行防护。新建进水明渠2段,采用矩形槽形式,进水明渠之间分缝采用 651-1型橡胶止水带,填缝材料选用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及聚硫密封膏。新建进水边闸1座,配置单调点螺杆启闭机。新建进水暗涵一段,进水暗涵净宽2米,长19.84米,进水明渠之间分缝采用 651-1型橡胶止水带,填缝材料选用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及聚硫密封膏。
退水结构工程主要包括进水口、退水暗涵、出水口。新建进水口1座,采用八字进水口的形式,铅丝石笼护底,进水口采用C30W4F150 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建退水暗涵3段,共计长 57.04米,退水暗涵为单孔方涵,净宽2米,净高1.5米,采用 C30W4F150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建退出水口采用八字口的形式,出水口采用C30W4F250钢筋混凝土结构,出水口两侧2米范围的河道护坡采用铅丝石笼护砌进行防护,出水口末端设拍门。
5、其他工程
湿地中另设置附属配套设施,包括地埋式玻璃钢一体化泵站、维护道路、入口大门、湿地园区围栏、科普宣传栏、绿化种植等。
(二)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修复陆域缓冲区3处,长度14.22千米,面积74.7公顷。修复水位变幅区2处,长度4.7千米,面积11.7公顷。
(三)生态护岸工程
在库里泡东侧安肇新河汇入口前建设生态石笼护岸1.2千米。
(四)水域生态修复工程
在库里泡入口及北泡、中泡、南泡交界处面积约100公顷水域开展水域植被修复及基底修复,修复基底面积约13.44公顷,修复挺水植物约20.73公顷、浮叶植物约18.25公顷。
主要工程量:太阳能路灯103套,500KVA 箱式变压器1台,315KVA 杆上变压器1台,室外球形摄像机56台,QL -100手电两用螺杆启闭机1台,强排泵3台,潜污泵9台,简体系统3座,格栅3套,投入式液位计+浮球(包含液位计保护套管SUS304)3 套,DN200PE管4500米,清淤115520立方米,回填土282026.69立方米,挖土144550.35 立方米,防渗层黏土125316.41立方米,铅丝笼 1313.19立方米,水生植物换填种植土168353.91立方米,混凝土路面15194.50平方米,白扦799株,乔木5903株,亚乔木993株,灌木1824株,地被植物166334平方米,水生植物 136314平方米,隔离网2737.05米,钢筋1066.59吨,商品混凝土11876.51立方米,生态缓冲带怪柳840株,紫穗槐3380株,卫矛篱691平方米,野花组合390926平方米,委陵菜118385平方米,盐地碱篷193126平方米,草坪7251平方米,芦苇33078平方米,香蒲6321平方米,千屈菜9694平方米,耐寒睡莲3640平方米,耐寒荷花17076平方米,东北菱4942平方米,苦草12922 平方米,菠草19012平方米。生态护岸1200米。水域生态修复芦苇165327平方米,耐寒睡莲155806平方米,耐寒荷花41982平方米,东北菱26660平方米,清淤67100立方米,生态土工袋1480.05立方米,砂石路面2673.13平方米;滤料铺设123878.37立方米;砖砌体5161.48立方米;土工合成材料65199.14平方米。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11197.35 万元。
2.8 计划工期: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549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5 财务要求:/ 。
3.6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3人、施工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均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 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5)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上传至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年 03 月 29 日 00:00 至 2025 年 04 月 08 日 00:00 。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 4608269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 ,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1号建设大厦
联 系 人:杨啸
电 话:15604869209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规划建筑研究院
联系人:罗吉
电 话:0459-4608269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9-6298779
12.其他事项说明 /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