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低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北川低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北川低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川低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5]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北发改投资[2025]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极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川低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通航产业园
2.3建设规模:建设测试机库20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厂房80500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配套导航台、园区道路、管网、停车位等基础设施。本项目分期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内容,包含建设测试机库约20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厂房约80500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5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包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时间不包括过规委会,不包含审图时间),初勘部分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勘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9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18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末满30日,理由是:
不属于必须发布招标计划的区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望崇街5号
邮 编:622750
联 系 人:杜女士
手机号码:1838168000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极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B座508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手机号码:1343807374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03-28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