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6260-XM001
二、项目名称:北方工业大学租用首钢工学院17号学生公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49.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首钢工学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晋元庄路6号
中标金额:149.4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首钢工学院 | 北京市石景山晋元庄路6号 | 121100004008661293 | 149.4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首钢工学院 | 1 | 149.4万元 | 149.4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因北方工业大学紧邻首钢工学院,为缓解学生住宿紧张的现状,2024年8月北方工业大学与首钢工学院签订了《北方工业大学 首钢工学院后勤服务协议书》,住宿地点为首钢工学院 17号学生公寓楼,共计 166 间。 因学生宿舍人员密集,一般房屋无法满足学生住宿基本条件;从行业监管角度,所使用房屋用途应当为学生宿舍;从教学运行管理方面,学生宿舍离教学区域不宜过远。综合考虑,目前北方工业大学周边能够满足学校学生住宿需求的场地仅首钢工学院一处场所,北方工业大学只能继续租用首钢工学院17号学生公寓楼。 以上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卫东、李静、关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95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方工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联系方式:刘海燕,88803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修海龙、王思晨、成歌、吉国侠、吴众为、彭怡、陈博维、赵洁、姬小雪、闫文娟、孙银英、刘京、杨晓楠、郝路、王东衍、刘海英,010-6398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王思晨、成歌、吉国侠、吴众为、彭怡、陈博维、赵洁、姬小雪、闫文娟、孙银英、刘京、杨晓楠、郝路、王东衍、刘海英
电 话: 010-6398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