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HTC—2025—14号
1.地块位置:贺州市平桂区公会镇迎宾路西侧A地块。
2.出让面积:2110.11平方米。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
4.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7.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用房+零售商业用房+餐饮用房+旅馆用房。
8.附属建筑物性质:垃圾收集点、公厕等配套设施用房。
9.容积率:不高于2.0,大于1.0。
10.建筑密度:不高于35%。
11.绿地率:不低于25%。
12.地块出入口方向:东面。
13.建筑限高:不高于36米。
14.用地兼容比例:居住部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
15.建筑控制线:东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南面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米,西面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米,北面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米,在满足基准后退距离的基础上,还需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现行规范要求。
16.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泊位,居住建筑部分按照机动车位不少于0.7车位/户,非机动车位不少于2车位/户,商业建筑部分按照机动车位不少于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少于4.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满足《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中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
17.场地标高及建筑高度的计算须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8.在道路设计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地质勘察和现状实际情况对本次规划项目的道路竖向进行略微调整,需经过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19.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20.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1.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2.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3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以5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HTC—2025—15号
1.地块位置: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东环路与南门街交汇处东北侧。
2.出让面积:24221.22平方米。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
4.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7.建筑兼容比例: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建筑比例不大于10%。
8.容积率:不高于2.5,大于1.0。
9.建筑密度:不高于25%。
10.绿地率:不低于30%。
11.建筑限高:不高于54米。
12.用于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622套,建筑面积约47468平方米,房屋售价不高于3500元/平方米。
13.建筑控制线: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均退用地红线不低于3米。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14.停车位配置:棚改房机动车位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少于1个,非机动车位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少2.0个;商业机动车位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少于1.0个,非机动车位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少4.5个。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充电区域,配置充电设施的自行车位应不低于自行车停车总数的60%。
15.配套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配建。
16.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17.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8.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已批复的设计方案建设。
19.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0.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1. 竞买人须承担贺州市棚改任务,方可申请报名。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90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6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以5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一)竞买人申请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贺州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
6.在贺州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二)竞买人参加挂牌出让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作为参与本期网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
(四)符合以上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6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可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6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4月28日0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在该时间之前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进行。挂牌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
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人须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6日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4月26日(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自行下载。
(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gxca.com.cn)。客服热线:400-0771-110。
1.意向竞买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3.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五)查询网址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何庆 联系电话:0774-5685368
委托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
联系人:何堂春 联系电话:0774-5268002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8日